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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赋能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9-27

当前,大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现实问题,尤其是民营企业。为此,北京各省市驻京机构商务协会依托战略合作单位优质金融资源,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发改委基金债、财政部专项基金、工信部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及专精特新信用贷款、科技创新信用贷款、各大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仓单质押贷款等创新金融产品,近百家商业银行扶持中小企业优惠贷款、百家PE股权投资基金等,以“金融组合拳”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综合解决方案,解决会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并提供一条龙“融资赋能”落地服务。

一、直接业务:

1、资金过桥业务

为企业提供的一种“过桥”资金,用以解决其短期资金缺口或满足特定的资金周转需求

(主要是解决原银行贷款即将到期的问题)。这种业务通常贷款期限较短,一般在几天到几   个月不等,利率较高。优点便是回收速度快、收益高。

风险管控方面严格审查企业资质和还款能力。对申请资金过桥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和信用评   估,确保其有足够的现金流在规定期限内偿还过桥资金。

 2、上市公司股权协议转让业务

结合上交所、深交所及北交所对于协议转让的规定,协议转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系统外,   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形式,股份受让方一次性受让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交易方式。该类交易通常以股权过户/质押为基础,因锁定期限制持续时间要超过 1 年左右。利率在 10% 以上,折扣率在 60-80%之间。

风险管控:

1.深入研究上市公司基本面。对拟进行股权协议转让的上市公司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  行业研究和公司治理评估,确保其具有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

2.严格审查股权受让方资质。对股权受让方的资金实力、投资经验和信用状况进行严格  审查,确保其有能力履行股权转让协议。

3.关注市场风险和政策变化。密切关注证券市场的走势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降低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

业务拓展:

1.拓展合作渠道。与证券公司、投资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上市公司股权协议  转让业务,提高业务的专业性和成功率。

2.提供增值服务。除了提供股权协议转让服务外,还可以为上市公司和股权受让方提供  财务顾问、战略咨询等增值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3、股票质押

交易流程:

1)融资方提出融资申请,双方确认折扣率及年利率。【折扣率通常不超过五折,银  行接手质押的业务更是通常只有三折】

2)在项目立项和合同公证之后,质押双方进行质押登记。

3)资金被向质押方拨付,并且对项目进行跟踪监控。

4)最终,还本付息与回购完成。

股票质押的时间有长有短,市场上也有质押超过 1 年的业务,根据双方确认的协议进行操作。

风险管控:

1.合理确定折扣率和年利率。根据股票的质地、市场走势和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折扣率  和年利率,确保业务的收益性和安全性。

2.严格控制质押比例。避免过度质押股票,防止股价下跌导致质押风险增加。

3.加强对质押股票的监控。建立健全股票质押风险监控体系,密切关注质押股票的价格  走势和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业务拓展:

1.创新业务模式。探索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收益权转让等创新业务模式,满足不同客  户的需求,提高业务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拓展合作机构。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股  票质押业务,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补充说明:2、3 业务最好是持有证券类基金牌照操作,无证情况下可以找专业的机构合作,借助相应的通道进行操作。

 二、居间业务

1、股权融资 FA 业务

根据拟上市企业发展阶段和现实需求,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收并购、被收并购等综合  服务。前期提供一对一融资服务并收取费用,行业收费标准一般在融资额的 3-5%。具体工作包括:推介意向投资方、投资方尽职调查辅助、投资人调查分析、谈判方案框架及谈判预   演、协助投资方谈判、融资协议签署及交割。

建立项目库和投资人库。建立完善的项目库和投资人库,对项目和投资人进行分类管理  和匹配推荐,提高业务的成功率和效率。

 2、企业咨询服务:

1)组织一支由券商、会所、律所等知名专家组成的导师团队,对企业进行 IPO 辅导,指导企业做股权结构梳理、资本路径规划及商业计划书撰写、提供专业估值报告。

说明:此项可以单独收费,也可以与第一项合并收费。

2)开展培训业务,利用导师团队的专业优势,开展企业管理、财务管理、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培训业务,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说明:此项可作为协会会员增值服务。

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辅导。

说明:此项为单独收费项目。

 3、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财务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照承租企业的要求融资购买设备,并在契约或是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给承租的企业使用信用性融资业务。是一种不可撤销的、完全付清的中长期的融资方式。常见的融资租赁方式有两种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剩余还有杠杆租赁、   委托租赁、转租赁等模式。

1)直接租赁:简称“直租”是融资租赁模式中最为原始的模式,其业务对象只存在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首先承租人找到出租人,将选择其本次活动所需要的租赁物件后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品给承租人,并在进行详细的租赁风险评估后,进行租赁物品的供给。因此,在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具有租赁物品的所有权,但承租人具有使用租赁物品的权利,   同时也具有物件维护保养的责任。

2)售后回租:简称“回租”是指承租方由于自身流动资金不足,将企业内部自制或者通过渠道外购的资产,以出售的方式将所有权先转移给出租方,然后在以租赁的方式向出   租方租赁该物品,即承租方所需成本变小,有利于承租方减轻资金压力,将筹集到的资金应   用到更重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4、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保理商根   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商业保理按业务操作方式一般可   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

1)有追索保理:债权人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 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债权人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

2)无追索保理:由保理商独自承担债务人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债权人在与  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保理商。

3)明保理:债权人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立即将保理情况告知债务人,并指示债务人  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4)暗保理:债务人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保理商和债权人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  到期后债权人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

5)正向保理: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   金融服务方式。

6)反向保理:是指保理商所买断的应收账款的对家是一些资信水平很高的买家。这样,银行只需要评估买家的信用风险就可以开展保理,而授信的回收资金流也直接来自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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